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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国番茄酱出口量增价升,意大利出台保护措施值得关注

   据海关统计,2007年我国出口番茄酱84.7万吨,价值5.4亿美元,与上年相比(下同)分别增长34.2%和50.8%。出口平均价格为642美元/吨,上涨12.4%。其出口的主要特点有:

   一、加工贸易出口占6成。2007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番茄酱51万吨,增长29.3%,占当年我国番茄酱出口总量的60.2%。同年,我国一般贸易出口番茄酱32.4万吨,增长42.8%,占38.3%。

   二、欧盟、俄罗斯和日本为出口市场前三位。2007年我国对上述3个国家和地区分别出口番茄酱22.5万吨,8.8万吨和5.6万吨,分别增长69.7%、7.8%和18.1%。对上述3个市场合计占当年我国番茄酱出口总量的43.6%。

   三、国有企业占据出口的6成以上。2007年我国国有企业出口番茄酱54.6万吨,增长50.5%,占当年我国番茄酱出口总量的64.5%。同年,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番茄酱16万吨,增长11%,占18.9%。

   四、新疆为主要出口省市。2007年我国新疆出口番茄酱52.8万吨,增长39.5%,占当年我国番茄酱出口总量的62.3%。

    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受高温干旱天气的影响,主要番茄酱生产地美国、欧盟和南美部分国家番茄大幅减产。而我国的番茄产量受天气影响不大,产量呈上升趋势,加上较低的生产成本,我国的番茄酱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值得关注的是:意大利是我国番茄酱出口的主要市场,2007年我国对意大利出口番茄酱占当年我国番茄酱出口总量的14.3%,意大利接连出台保护措施对我国番茄酱出口产生了一定的冲击。继2006年6月15日意大利实施番茄酱原产地强制标签制度后,又宣布从2008年1月1日起,所有在意大利超市出售的番茄酱必须带有表明原材料番茄产地的标识。同时,意大利有关方面表示,今后将对出口到意大利的中国番茄酱的安全性进行彻底检查。为此建议:认真研究和评估意大利实施的强制措施对我国番茄酱出口造成的冲击,指导企业及时掌握进口国政策变化,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来源:中国海关